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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外國學生優秀及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核給金額:博士每名可得新臺幣4萬元整,碩士及學士每名可得新臺幣3萬元整。

三、相關申請資格摘錄如下:

(一)限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在校生申請,且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規定之外國學生。

(二)於申請之次學期,未同時受領我國政府機關獎助學金或未領有本校免學雜費之獎助學金者。

(三)就讀本校滿一學期,當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行為良好,無不良紀錄者,且達下述規定者:

  1. 大學部,每學期至少修習9學分,當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
  2.  研究所及博士生,每學期至少修習4學分,當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含)以上。博士生自第6年起及碩士生自第4年起,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3. 在撰寫博士或碩士論文期間,無當學期成績者,得提出論文撰寫計劃,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架構與設計、資料蒐集來源、論文大綱、參考書目等,本類申請,以2次為限。

四、申請方式:線上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HtFMgkEPZFR9DhMb6

五、申請時間:112年12月11日至112年12月28日16:00止

六、申請相關資料請參考附件。

七、本案承辦人:境輔組李靜宜,分機3485。

八、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連結。


國際長 葉劍木